第五章
俱乐部物质条件.
第十六条:本俱乐部承认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章程.并主动交纳会费和注册费。
第十七条:能够组织参加中国自行车协会主办的比赛。
第十八条:有注册资金,并有经济能力执行与表演队队员和运动员签署的协议,并有相应的训练比赛场地。
第十九条:俱乐部经费来源.
一. 北京航轮运动器材有限公司拨款;
二. 社会赞助;
三. 会员会费;
四. 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性服务及商业投资盈利;
五. 其它收入。
第六章
附则
第二十条:俱乐部理事会负责有偿性服务的实施及商业项目的经营,全部利润将补贴俱乐部的活动和建设.
第二十一条:本章程共六章二十一条,经主管单位及理事会批准生效.解释权及修改权属于理事会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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